

市科技局简介
市科技局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市编办)
(一)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并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指导全市科技兴县(区)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等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工作。
(三)负责全市科技执法工作;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软科学等研究发展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五)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规划、计划,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和科技型产业基地;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科技先导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六)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星火技术密集区、高效和持续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管理科技条件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归口管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促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
(八)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全市出国(境)进行科技活动事项,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科技产品进出口权。
(九)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和软科学工作;组织开展市技术经济咨询委员会工作,协调全市技术咨询活动;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推进科学普及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县(区)、毛集综合实验区、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技术成果
07年,我市共鉴定科技成果33项;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申报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22项。申报07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4项。 有6家企业、6个产品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称号。
列入国家“十一五”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专项1项;列入省“十一五”科技攻关重大专项2项;列入省07年科技攻关项目2项;列入省07年科技计划重点项目4项。